一头高大威猛的白马,宝春挑的,习惯性地给其取名,老白,多名副其实啊,不像某只凶狗,明明披着一身白毛,非要叫什么大黄。
老白同志拉着四人一狗,哒哒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不亏是宝春挑的,老聪明了,才走过一遍,几乎都不用人赶,仰着脖子,小碎步地往前跑,老稳当了,宝春老满意了。
“养匹马,养头牛,还能拉车干活,养只狗除了吃还是吃,你说它还能干什么。”没事的宝春又开始挑衅某狗了。
小酒却是抽了抽嘴,按住了就要扑上去的大黄。
“你能不惹它?”小酒斜她一眼。
“就惹了,不但惹,我还要剁了它,天天抱着它,你心里压根就没有我这个娘亲?”某人哀怨指责,酸气冲天。
小酒瞪了她一眼,没搭理,跟一只狗吃醋,还能更蠢些么。
兰香却笑着说:“大黄那能跟小姐比,小少爷晚上跟你睡,可是从来没让大黄上过床。”
旁边的小酒耳朵瞬间红了,将头转向了外面。
宝春心说,要不是她不顾安危,死皮赖脸扒着人不放,他会准自己上他的床。
被踹下床几次都已经说不清了好不好,血的代价。
不过,想到小火炉般暖暖软软的身子,过程再惊险,也是值得的,人形火炉老稀罕了。
况且,也可以顺便培养培养原本就不太好的母子感情。
正在这时,前面的老白却突然发出一声嘶鸣,然后,车子停了。
“怎么了?”宝春掀开帘子。
“有人挡道。”马叔在外面说。
兰香一听,手忙抓住了鞭子。
“诸位这是何意?”就听外面的马叔说,“若是缺酒钱,我这里……”
“老子要的是人,就是那个什么姓沈的会些稀奇古怪的大夫,识相的乖乖跟老子走,其他人老子也不为难……”
天还没完全黑下来,可以看到老白的对面站了二十几名凶神恶煞的大汉,脸上蒙着黑巾,各个配有武器,说话的那人肩膀上扛着把大刀。
生在和平时代,长在和平时代的宝春那里见过这场面,就连黑社会对她来说,都只是传说,惊得忙捂住了嘴巴,心脏跳的跟擂鼓似的。
居然指名要她,干啥?钱不要,难道是先奸后杀,或者先杀后奸……
当然,也不排除为她身上的医术而来,毕竟,她或多或少也算是有些名气了,可即便如此,也不能跟他们走啊,这帮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善类,尤其在这个杀人比捏死只蚂蚁还容易的时代,生命完全没有保证。
宝春下意识抓住了儿子的手,老用力,老用力了,儿子竟然都没甩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