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当家争先恐后冲过去抱那女孩,大当家手快,先一步把她捞到了怀里,一下一下亲她的脸蛋。
女童却嫌他胡子扎,扭头往二当家的怀里钻。
房梁上的凌无奇见状,心下疑惑。他掏出怀中的画像看了看——小酒窝,丹凤眼,羊角辫,下巴上还有颗小痣,确实是这个女孩没错。这不是酒肆老板的女儿吗,怎么才几日工夫就认贼作父了?
二当家美滋滋地抱过女童,顿时没了刚才咄咄逼人的架势,换作一副慈父模样,只横了大当家一眼,意思大概是:你看着办。
一直没说话的大当家叹了口气,道:“好了,咱这已经是当爹的人了,得饶人处且饶人。鸡吃都吃了,难不成让小乙吐出来?小乙,你去领十个板子,这事儿就算过去了。小甲,去把小乙吃剩的鸡骨头捡回来,交给厨房跟糙米野菜一起煮个鸡骨粥,大家也能尝点肉味。”这大当家虽然长相粗犷,说话却是极为和气的。
众土匪听他这么一说,顿时安静下来。
有几个土匪忍不住落下泪来,不知道是可惜没有鸡吃,还是高兴晚上能喝上鸡骨野菜粥。
大当家又道:“还有这个……安乐是吧?你也看到了,我们寨子里景况不太好,恐怕没你的饭吃。你既然连县衙的鸡都能偷到,想来是有真本事的,还是去别处混饭吧,慢走不送。”
“等一下。”二当家突然道,“大当家,我有个主意。如果安乐能给每人都弄一只鸡来,我们便接纳他入伙,你看怎样?”
安乐当即摇头:“不行的,你们这有近百人,县衙总共也没这么多鸡。我想想啊……要不这样,我过些天牵两头牛过来?”
众土匪一听,眼睛登时亮了。
“有羊吗?我喜欢吃羊!”
“驴肉好吃,弄头驴吧。”
“再弄几只鹅?”
“我想吃海鲜……”
“吃鲍鱼!鲍鱼!”
安乐问:“鲍鱼是什么鱼?”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三日后你若能带上足够一百人吃的家畜肉禽来寨子里,我们便接纳你入伙。”二当家道。
安乐一口答应了,又道:“天就快黑了,我能在寨子里住一宿吗?明天就下山。”
“可以,晚上你就住柴房。”大当家说,“留意你现在还不是寨子里的人,禁止随意走动。若是乱闯乱走,莫怪兄弟刀下无情。”
“谨遵大当家吩咐。”安乐作了个揖。
房梁上的凌无奇勾了勾唇角,慢悠悠躺平了身体,决定先睡它一觉,养精蓄锐。
至于睡不睡得着,那就得另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