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1 / 2)

雏凤归 豆豆麻麻 2488 字 6天前

青瓷回神,清淡的眼神投在了向晚的脸上,茫然转瞬消失,换上了沉静,轻笑道:“只是觉得这酒,好虽好,到底不能成为一绝,不免有些可惜了。”

向晚皱眉,她和青瓷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知道自己脑子笨,但也不傻。每次青瓷心里有事的时候,就会这样故作淡然的说些自己听不懂的话!张嘴刚好不悦,却又想到那日娘虽不曾告诉自己在面的谈话,却说了。

说青瓷近日怕是心情都好不了,若有可能,让着她些顺着她些,别跟她闹性子了。

抿了抿唇,看向了四周。这姑娘的花宴,若是没有吟诗作对,就只能和熟悉的姑娘交谈,或者自己拿了鱼竿去湖边垂钓,或者自己拿了银钩,在花下串花串玩,又或者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说私密话。

李家是武将,没哪个姑娘提议作诗的,都是几个聚在一起自己玩自己的。

说悠闲自在也好,说无趣也可。

向晚凑近青瓷耳边道:“这里也太无聊了点,我们去别的地方玩吧!”青瓷不解,“这午膳都还没开席呢,这时候走了怕是不好,再有,我们能去哪里?”向晚却是不管不顾的,“这有什么,今天的主场本就不是你我,不过是陪衬的,随便找个理由告罪一番就是了!”

“没用午膳正好,这时候过去,还能蹭一顿午饭呢!”

“我哥哥这次不是也榜上有名嘛?我娘就给他在城外香山的山脚下给他买了一处别院,我听娘说,虽现在枫叶还没好,梧桐叶却已经开始泛黄,我们去看看!”

说完也不管青瓷愿不愿意,直接抬首招来了自己的丫鬟,在她耳边嘱咐了几句,说完,就拉着青瓷起身,“走吧,我已经让她跟娘说了,我娘会跟老夫人说的,别担心!”拽着青瓷就要往外走。

这风风火火的性子什么时候能改?

青瓷无奈的摇头,摁住她,妥协道:“好歹让我跟家里的妹妹嘱咐几句?”

向晚这才想起来,谢青雯谢青雅也在呢!嘿嘿的笑了笑,放开了青瓷。嗔了向晚一眼,走向青雯青雅所在的方向,和她们说了几句,又和旁边的几位问了声好,这才和向晚一同离开了李府。

香山离的并不远,算是京城内人人都知道的景点,深秋那满山的枫叶,总是聚集了各色来赏秋的人,山脚下的别院也是清贵,多数大官都有别院在此,价钱也高,想来俞伯母这次是真的高兴了。

“我们这么贸然过去,会不会不太好?”

两人同坐在马车里,也听到向晚说俞长舟今日在别院招待自己的朋友。

向晚挥手,毫不在意。

“他们在前面喝他们的,我们直接去后面,都不用跟哥哥说!我可是听娘说了,那宅子后面连着一大片树林和湖水呢,都是哥哥的,我们去那里玩,天还不算冷,劝当野游了!”

“哼,娘也够偏心的,凭什么哥哥有,我就没有!”

青瓷直接伸手推了一把这个不知足的,“你还说伯母偏心,你的嫁妆单子我可看见了,几乎等于你们家一半的家底了,你还要怎样?”

对几个孩子俞伯母都是真心疼的,虽然长舟也快成家,但他是男子,需要自己去拼搏,总不能全靠家里接济?把长舟的那一份留下,双愉又还小,还可以等上几年,索性给了向晚一半,居然还不知足!

没想到青瓷居然看过自己的嫁妆单子,鼓了鼓脸,不敢再说其他了。

青瓷也不想得理不饶人,见她红了脸也就放开了,侧头去看窗外的风景。青瓷静了,向晚安静了不过一刻钟又开始嘚瑟了,“你还说我呢,我的嫁妆再多,也多不过你呀,老夫人可是从你出生时就开始准备的。”

“我以前去你们家做客的时候,随时都见外地的商人,庄上的仆人来送好东西,皮毛一车一车的,那紫檀木跟不要钱似的都堆进了老夫人的库房。那些东西难道全做了衣裳家具?都是给你备着的,你以为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呀?”

“你嫁的又是那样的一个人物,天底下除了皇后娘娘,没人敢跟你比嫁妆了!你是多么的幸运,还来笑话我?”

对于青釉的存在,向晚并不知情。倒不是俞氏刻意不告诉她,只是自家女儿自家知道,她是肯定不会刻意跟人说这种事情的,但她确实缺心眼,不会刻意说出去,但无意间说出去的可能性非常大……

拢在袖里的手指微曲,轻轻笑了笑,杏眼蒙上了一层薄雾,轻轻浅浅。

“是呀,天底下没有比我更幸运的人了……”

☆、第93章

向晚这次果然没撒谎,俞长舟在前面招待他的朋友些,二人派妈妈过去说了声就直接从侧门绕到了后院,红瓦百强黑顶,四四方方的小院,简单又精致,屋子里的顽具陈设也都以简单大方为主。

“果然么,哥哥的品味也不怎么样。”

看了两间屋子向晚就瘪嘴,完全失去了看下去的性子。

青瓷摆弄一旁的木头多宝阁,紫檀镶梨花木的路子,触手温滑木香清晰,“每个人的喜好不一样,你爱装扮,长舟哥哥就爱简单。”

一边说一边饶有性子的打量。

向晚听到这话,嘴巴撇了又撇,到底没忍扰了青瓷的性子,百无聊赖的坐在一旁等青瓷看完。青瓷把屋子都看了一遍,回神就看到向晚无聊到开始玩自己袖上的小雏菊了,手指一捻一捻的扯着玩呢。

“好了,你想去哪,我们现在就去吧。”

哭笑不得的开口,再看下去,衣裳都得扯坏了。

听到这个向晚马上就来劲了,一下从椅子上蹦了起来,拉着青瓷就往外面小跑,“我可听娘说了,这院子后面连着一片小湖呢,我们去看看,现在天还没彻底冷下来,说不定还能看见野鸭子什么的。”

连着一片小湖?

腿跟着向晚在跑,心却突然飞到了鸿德书院的后山,自己和少卿,在那里用了一年的午膳。当时还不觉得,现在再细细回想,当时的他,实在是太体贴了。饭菜从来都是自己最喜欢的,走哪都会在前面扫开荆棘,从没放开过自己的手……

“阿!”

回忆被向晚的惊喜声给打断。

秋意渐浓,这里没有野花没有芳香,只有连天的一片芦苇荡,枯白的芦苇,青黄交接的衰草,远方乍绿实黄的远山树林,凑成了一副完美的秋景图。向晚已经惊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天阿,青瓷,你记得我们小时候玩过的地方吗,那里也是一片芦苇荡,和这里一模一样!”

话音刚落,人就已经拨开半人高的芦苇杆子,往里面去了。

青瓷垫着脚嘱咐她,“你小心些,这个天入水可冷了。”

这一片都是芦苇也看不清前路,下一秒可能就踩到小水塘去了。不过也十分清楚向晚的性子,知道此刻劝解无用,却也少不得要嘱咐一句。向晚已经彻底钻了进去看不见人影,只听得兴奋的声音。

“你放心,我泅水可好,再说,离后院又不远,换衣裳也来得及的!”

两人隔空喊了几句,直到向晚彻底没了声音,青瓷才遥望四周一番,抬脚在附近的一块青石上坐下,伸手捻了一点白色的芦苇絮放在手心凝视,思绪却已经飘到了江南幼时的场景,那时候,少卿才八岁。

他身子不好,又是从京城来的,哪里会泅水了?江南很多这样的芦苇荡,他也跟着去了几次,有一次不小心踩进了小水塘里面,那塘子不深,却也到了他的半腰处,回去就连着发了两天高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