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节(1 / 2)

第三次重生 苏景闲 2589 字 6天前

阿九有些怔愣地看着叶宵清凌凌的眼睛,各种话在嘴边打转,最后问出来的只有,“他对你好吗?”

叶宵眼里泛起一点笑意,“他对我很好。我以前不会用筷子,是他教我的。我不会笑,也是他教的。他教我写自己的名字,教我拿槍,也教我要惜命。”

阿九笑道,“那就好。”他想起以前那个提着长刀,冰冷没有人气的少年,闭了闭眼,“放心,蝼蚁尚且偷生,我们会尽力活下去,活得久一点。”

“嗯,我也会努力活下去。”

在银刃的九年里,他念着糖果,妄想有一天能出去,再尝一次记忆里的甜味,终于拼了命地活了下来。被关在圣裁的三年里,每次快要放弃了,他就会一遍一遍地想凌辰,想自己说好了一定会去找他。

答应了,就要做到,即使对方已经忘了也没关系。

临走时,叶宵像是想起了什么,他抽出长刀,在石头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我现在叫叶宵,叶子的叶,元宵的宵,是我到银刃之前的名字。”

长刀回鞘,叶宵轻声道,“再见。”

阿九点头,“嗯,再见。”

转过身,叶宵往凌辰的方向走去。见凌辰朝他张开手臂,叶宵也忍不住加快了步子。

——我不是不能忍受黑暗和杀戮,如果我不曾遇见过你。

第44章 第四十四条小尾巴

蜉蝣的人走后,三个人又重新进了制药研究所, 确实和阿九说的一样, 里面只留下了一堆仪器,资料室的架子上都是空的。最后, 他们在一间办公室的保险箱里找到了一叠文件,鉴于都不是专业人士, 看不懂杂乱的各种数据,干脆决定将文件拿回车上, 一路带到五区。

从制药研究所回来, 一直到第二天晚上,叶宵的情绪不太好, 甜牛奶喝着喝着都会发呆。连江灿灿这种神经粗的堪比大腿的人,都暗戳戳地去找凌辰,问是不是欺负小朋友了。

见叶宵盯着刀鞘上挂着的木刻小兔子发呆,凌辰朝江灿灿他们使了个眼色。江灿灿接收到指示,两指并拢,贴着眉梢行了个礼,拉着江木和减兰兔子一样蹦下车,还顺手关了车门。

等人都走完了,凌辰把叶宵抱到大腿上面对面坐着, 问他,“我们小毛毛不开心了?”

叶宵迟疑了两秒, 尝试着抬起手臂环住凌辰的脖子,语气闷闷的, “嗯,不开心。”

他把头靠在凌辰肩上,感觉着对方传递过来的体温,慢慢放松下来。

凌辰平时脾气不大好,什么都喜欢暴力解决,一身的精悍煞气,但一遇上叶宵,声音就软了,他亲了亲叶宵的头发,“那我们小毛毛为什么不开心?因为之前碰见了蜉蝣?”

“嗯。”叶宵圈着凌辰脖子的手臂收紧,声音不自觉的有些委屈,“……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说。”

他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形容自己的心情,就像面对着凌辰,他也不会表达。想了很久,最后只说出来一句,“阿九是我在银刃认识的人,他们都快要死了。”

凌辰听懂了叶宵说的话,他眼皮连跳了几下,向来稳如狗的心态有些崩,“他们的实验不是成功了?你呢?”

“因为排异现象,移植的基因遭到排斥。”见凌辰担心,叶宵摇头,“我不会,我在银刃做了三次实验,都没有成功,”

他仔细回忆,“当时我打了麻药,隐约听见有人在说,好像是我的身体拒绝其他基因的进入,根本无法融合。他们试了三次后就放弃了,因为我打架还是每次都赢,还有用。”

“我们叶宵这么厉害?”凌辰哄道,又抬手打开联络器,在队内频道“叶宵”这个名字后面,添上了一朵小红花,“这是奖励。”

两个人挨得很近,叶宵难得话多,讲阿九,讲银刃枯燥的训练,想到什么就讲什么。但他在银刃的训练基地里,很少和人交流,也没有朋友,最后翻来覆去,也只能回忆起三四个人的长相。

凌辰从来就没有点亮安慰人的技能,以往遇到这种情况,都是把人拖出去打一顿就好。但面对靠在自己身上,不太熟练地撒着娇的小毛毛,凌辰不说拖出去打了,就是抱一下都怕手重了把人弄疼。

他最后选择剥一个糖喂给叶宵吃,不过喂糖的时候还不忘耍流氓,“要队长像之前那样喂你吗?”

叶宵轻轻“嗯”了一声。

凌辰咬着橘子味儿的糖,贴上叶宵泛着凉意的嘴唇,糖果在两人的唇舌间来回移动。亲了一会儿,凌辰用大拇指擦干叶宵唇角溢出的水渍,莞尔道,“今天是橘子味儿的夜宵。”

第二天早上,叶宵在车里醒过来,发现自己怀里抱着凌辰的黑色作战服外套,衣服的主人已经出去了。他将衣服抖开,披在身上,准备下车,打开车门却愣住了。

外面下了雪,树枝上堆了厚厚一层,满目银白。

凌辰走过来,伸手熟练地把叶宵从车上抱下来,又帮他拉好拉链,戴上迷彩的半露指手套,“醒了?昨晚下雪了,冷不冷?”

“不冷。”衣领竖起来,遮住了下颌,只露出了一半的鼻梁和眼睛。凌辰看着这样的叶宵,忽然冒出了一种奇特的熟悉感。

叶宵低下头,看着地面上白色的雪,眼神亮晶晶的,还小心翼翼地用脚踩了两下。凌辰撸了一把他的头发,语气轻松,“没见过雪?”

“没见过。”叶宵又多踩了两下,明显很开心。

见他见着雪连路都走不动了,凌辰牵着人,“走,队长带你看个东西。”

从车头绕过去,剑齿虎的另一侧,立着一个半人高的雪人,做得非常细致。叶宵眨眨眼,上前两步,伸手轻轻摸了一下雪做的长刀,声音都结巴了,“这这是……我?”

凌辰双手揣在口袋里,一身懒散地靠着车窗站着。看叶宵围着雪人转来转去,一脸新奇,他唇角也带上了笑,“嗯,是你。”他挑眉道,“左手拿着长刀,右手手腕绑着绷带,这么酷的,当然只会是我们叶宵了。”

叶宵激动地有些脸红。他第一次见到雪人,还是堆成自己的样子的,新鲜地不得了,最后早餐都是凌辰帮他端过来,挨着雪人吃的。

江灿灿一勺一勺将腊肉火腿炒饭往嘴里送,远远看着老男人秀恩爱,“要是以前,有谁告诉灿爷我说,有一天,wuli辰哥竟然会凌晨四五点就爬起来,只为了给心上人堆个雪人,我一定打爆他的狗头!”

他换了个感叹的调子,“爱情啊,使人早起!wuli辰哥真的不是以前的辰哥了!说起来,我凌晨爬起来嘘嘘的时候,撞见辰哥,还以为闹鬼了!”

减兰挑眉,“哟呵,灿灿我发现你最近总是起夜啊,是肾不太好了?”

江灿灿挥挥拳头,“兄弟,对一个男人来说,说他肾不好,是仅次于短和软的最大侮辱!”

减兰笑眯眯地,“挥什么拳头,扳手劲都扳不过我。”

江灿灿秒速收回手——卧槽,这才是最大的侮辱!

吃完早饭准备启程,这一次,江灿灿和减兰难得表情一致,目瞪口呆地看着凌辰将雪人搬到了车顶上放着。叶宵抱着长刀跟在后面,脸上的笑比雪还亮眼。

车型剽悍的装甲车配上一个矮墩墩的雪人,画风十分清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