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2 / 2)

侯门风月 离九儿 2221 字 5天前

这可是欺君之罪!

这小子就丝毫也不惧?他是生了熊胆么?

八王爷与赵慎并没有多少交集,很多时候连他也觉着这小子实在深不可测,他不像是这个年纪的人。他的城府之深,恐怕就连久经世事的赵凌也不及。

八王爷当然想让王家得已昭雪,“你在半路另外安排了一行人?若是此事泄露出去,你就不怕欺君之罪?”

赵慎亲手倒了一杯茶,眉目毫无波澜,唇角罕见的扬起,“有何可惧?不是还有八王爷你么?”

八王爷:“………”老天呐,他可不敢任意欺君的!

思及一事,八王爷提及了太子,“皇上不惜牺牲朝中臣子,也要保住太子全身而退,可见在皇上心目中,太子才是他最在意的儿子。”

言下之意,目前只要专心对付太子就行。

八王爷实在看不透赵慎的心心思,他就连喝茶时也如同置身丘壑之间,像个闲散的游侠儿,他的眼中看不出半分的野心与世俗。

“嗯,我知道了。”赵慎随意应了一声。

*

公孙月暂住定北侯府一事已经在京城贵圈中传开。

要知道,公孙月可是长公主唯一的女儿,也是皇太后的外孙女,这样的身份已经足以令得贵公子们垂涎。

只可惜,公孙月年纪有些大了,而与她差不多年纪的贵公子几乎都已娶妻。

近日,京城流传起了一则谣言:朱浩天在侯府住了半年,于是他成了侯府的女婿。公孙月再这么住下去,迟早会成为侯府的儿媳。

而侯府唯一能与她相配的公子也只有赵翼了,虽说二人有三岁之差,但站在一块时,可谓是郎才女貌。

赵翼自己也听说了这则传闻,他陷入了深深的阴郁之中。

这一日,左千户着人送了一筐杏子过来给公孙月,恰好就被赵翼看到了,他叫住了小厮,“站住!”

就连府上的小厮也瞧出了苗头,“二公子,这东西是给公孙小姐的,小的这就送过去。”

赵翼俯身持了一只杏子,他咬了一口,汁液润香,酸甜可口,的确是时下的好东西,就如公孙月一样,恰好熟到了最好的时机,美妙不可言喻。

赵翼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蹙眉,手中吃了一半的杏子扔进了竹筐里,“酸!搬走!拿去军营分给将士们。”

小厮:“………”这又是何必呢?在意公孙小姐便去向长公主提亲就是了,二公子整日蹙眉冷目,真不知要糊涂到什么时候。

公孙月很快就得知了杏子的事。

以她的推算,她与赵翼的好事已经越来越近了。她今年二十有三,不嫁赵翼的话,还能去哪里寻一个称心满意的如意郎君?

赵翼,你可别怪我手下不留情了。

时间紧迫,公孙月务必得在二十四岁之前将自己给嫁出去!除却三礼六聘所需消耗的日子,她现在满打满算也只剩下两个月的时间,也就是说,她需要在这两个月之内,让赵翼诚心诚意的娶她。

作者有话要说:

【赠文】

三日后,赵淑婉与朱浩天回门。

赵家的归宁宴办的很隆重,加之赵家子嗣充沛,酒馈结束之后,依旧热闹非凡。

朱浩天如沐春风,这三天以来,赵淑婉带着他领悟了一下人生的妙处,他感觉自己仿佛重生了一遭,浑身上下说不出来的舒畅快意,若是凡人脚下可以踏云,他已经飘飘欲仙了。

葵阁设了茶宴,赵家的子嗣都在。

如今,赵夔娶了萧氏,再加上公孙月暂住侯府,庭院中足有十来人,赵老太君看着小年轻们,她自己也欢喜的紧。

小七小八就喜欢跟着朱浩天,一见着朱浩天,就“姐噗-姐噗-”的叫唤,此前小七小八洗三礼上的那对小.奶.狗也都长大了,见着朱浩天也喜欢围着他转。

良哥儿发现了这个事实,“姐夫很招狗。”

朱浩天:“......”这话没什么毛病,可听着怎就有点怪?

众人聚在一块打叶子牌,良哥儿被排挤在外,他又不甘心离开,就站在朱浩天身后看着,除却朱浩天跟前的大元宝吸引了他的注意之外,他还看见了几样不得了的东西。

良哥儿很关切的问道:“姐夫,你这脖子上怎的这么多红痕?可是被蚊虫咬了?”

众人的精力都在赢钱上面,良哥儿此言一出,众人才纷纷朝着朱浩天看了过来,他穿着春日的薄衫,虽是挑了一件高领中衣,但留心一些还是可以看见那一串接着一串的红痕。

实在醒目,又惹眼。

赵夔咳了两声,竟有些不忍直视,这个赵老三,下手太狠了!

赵翼捏了捏高挺的鼻梁,无力道:“小六儿啊,去把《金刚经》抄一份,抄完拿过来给二哥看,听话,去吧。”

良哥儿:“......”为什么别人在玩乐,他要去抄经书?

【小剧场】

赵翼:听说有人要对我手下不留情?我长的帅也有错?

公孙月:别闹了,你我都是大龄未婚,凑合着过吧。

赵宁:四哥想法设法的将我引上了一条孟浪不归路,当个安静矜持美丽的女子怎就那么难呢?

良哥儿:终于掌握了蹭热度的精髓,感谢大家,感谢侯门,感谢导演,感谢各位观众朋友们对小六儿的支持,小六儿再接再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