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节(1 / 2)

烟熏火燎中,早已等在朋来宾馆外的小伙伴们远远看见携手走来的鉴真与江道义,纷纷开心地拥上来……

“真真!道义!你们没事真是太好了,我们刚才都看到龙了!”袁媛手脚激动地比划着,“好大好大,好震撼的一条哦!”

庄晓则镇静地多,她探头往江道义与鉴真身后看了看,疑惑道:“齐天戈先前回来时提过你们已经制服了李海平,他现在人呢?”

江道义:“……”

鉴真:“……”

两人尴尬地静默了三秒,“我们……好像把他忘在山里了。”

经历了真龙现世的地动山摇,鉴真不确定地道:“应该,还活着吧?”

塌陷了大半的天坑旁,被一棵大树拦腰砸中的李海平吐出最后一口血:来人啊……我觉得我还能再抢救一下。

“……据报道位于锦城边境的河镇内近日发生大规模地质灾害,七座山体滑坡,大量土石崩落,长达1.5公里的道路被土石掩埋,幸奇迹般无人伤亡,目前大批搜救团队已进入灾区救援……”

与官方救灾报道不同,这一周微博首页被河镇巨龙现世刷屏,天涯论坛上的最新热帖《妈妈!我刚才居然看见了龙啊啊啊!》已经被顶到了数十页……

由于目击者甚众,不断有视频和照片被上传到网络,但因为距离太远,手机镜头解析力不够,模糊抖动的画面说服力有限,将信将疑的人居多。

真正引起事件高潮的是几天后从外网转载的一张老外在飞机上用相机抓拍到的高清照片。

照片上位于万米高空的卷云层内,透过云体晶莹的丝缕状边缘可以清晰地看见右上方有一条巨大的淡青色参天水柱,飞舞在水柱中心的巨兽身躯蜿蜒修长,头顶尖角,由于阳光折射的角度呈现一身耀眼的金鳞,正如神话传说中乘着云雨出行的真龙一般,一时震惊四座!

照片底下的留言里点赞头名是:特效逼真,p图师傅加鸡腿,鉴定完毕。

紧随其后的留言内容截然相反:鱼唇的人类们,如果是ps,难道这么多人都事先约好了在同一个时间段ps同一个地域的同一种生物?酷爱醒醒!玄学复兴了!

下面还有五花八门的猜测,有的说是龙吸水,还有推测是云海幻象……

正欢乐地刷着微博的鉴真突然发现屏幕被一只大掌盖住了。

“吃饭了,别在看手机。”江道义毫不留情地没收了大龄少女的手机,走进厨房开始一样一样地往外端菜。

鉴真赶紧麻溜地去盛饭,再取了两副筷子调羹,在桌上并排摆在一起。

叩叩叩!

才刚坐下,敲门声紧跟着响起,江道义一脸嫌弃地起身去开门,果然——

“就知道是你们。”江道义虽然嫌弃脸还是开门放袁媛与林超这对小两口进来,“每次都踩着饭点上门。”

“嘤嘤嘤,谁让道义大哥的手艺越来越棒!”袁媛舔着脸一屁股坐到鉴真身旁,“以后我跟超超去上海再也吃不到这么好吃的菜该怎么办!”

林超早已自动自觉地滚进厨房盛饭了,见电饭煲内明显多留的饭量感动得热泪盈眶,“好兄弟,以后我回上海会永远想念你的!”

江道义黑脸:“闭嘴,我还没死呢。”

毕业季又称分手季,袁媛与林超这对欢喜冤家却在毕业季轰轰烈烈的相恋了→_→从河镇回来后,两人光速领取了结婚证。

用袁媛的话来说:人生苦短,爱就爱了,咱不花太多时间去纠结什么空间距离,一步到位,谁知道哪天会遇上什么意外……啊呸呸呸!

林超是上海人,婚后袁媛便跟着他一道回上海打拼。

而鉴真与江道义,不久之后也将前往京城的特别行动组总部接受进一步培训。

庄晓则留在锦城大学继续读研,齐天戈早已回t市继承家业……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曾经相处多年的友人,终究是要各奔天涯。

送别林超与袁媛那天是个难得凉爽的午后。

回去的路上要经过一条长长的商业街,两人漫无目的地逛着,鉴真晃了晃与江道义交握的手,“好像有些惆怅了……”

江道义安慰地握紧她的手,“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

鉴真轻轻“嗯”了一声,突然停下脚步,转头望向他,“你要怎么证明呢?”

青年不明所以地跟着停下脚步。

鉴真双手背在身后往玻璃墙上一靠,歪着头再提示道:“你有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江道义这才注意到她靠着的那面玻璃墙上是一排婚戒展示柜,他恍然大悟后窘迫地红了耳朵,羞愧而局促地道:“阿真,对不起,我还没有存够钱买那款看中的钻戒……”

才刚毕业在锦城实习不久的江道义并没有多少积蓄,虽然早已暗戳戳地看中了一款钻戒,也只得老老实实地攒钱。

“笨蛋!”

他感觉脑袋被指节轻轻叩了一下,手臂一紧,已经被她拉进了珠宝店。

那天的天气真好呀,他们从珠宝店走出来时,交扣的手上各带着一只款式相同的铂金戒指,明明只是再普通不过的素面戒指,她却极为欢喜的一路不停抬起手,对着阳光心满意足地看着……

风从路边两排橄榄树的叶缝中吹过,拥抱着星星点点的阳光洒落在他们身上,空气中飘散着淡淡的青草气息,真的好舒服。

lt正文完gt

作者有话要说:  结局修改了非常多版本,决定还是把我自己想写的留到番外,当然,我的酷炫出场也只好留在番外~

毕竟比起任西顾这只小狼狗,我可以虐他虐得不手软,江道义是小奶狗……倒让我有点不忍心再欺负他。

所以,思考再三,就给他一个最圆满的结局吧。

蟹蟹能顽强跟文到现在的小伙伴……额,现在应该也剩下不多了。

但总体而言,咳,还是比佞臣当初进步多了不是,佞臣写了六年22万字,蜀山一年零5个月35万字,我觉得进步还是很大……被打死!

我是个渣渣作者,手速和审美感觉也跟不上时代了,现在的流行趋势也不太懂,所以看到一路陪伴的你们真的真的很开心,谢谢你们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