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1 / 2)

旁边几人或看或听,都觉得有些意思,闵雪薇是出了名的冷美人,她的冷不是恃才自傲,而就是性子里带的孤高清漠,与同她齐名的另一位京都才女燕家二小姐不同,燕二小姐也不大爱与人主动结交攀谈,她那性子是淡敛严肃,偶尔甚至严厉,所以燕五才那么的怕她。

这样一位孤高性子的闵大才女,怎么就肯纡尊降贵地同一个默默无闻毫无出彩之处的小胖子搭话呢?更甚至还是闵大才女主动找着这小胖子说话的,这小胖子身上究竟是有什么闪光点是大家未曾发现的啊?

就有位小姐试探着同燕七搭腔:“燕家妹妹就读于哪所书院呀?”

“锦绣。”燕七礼貌地答道。

“喔,是名院呢。”大家点点头,能考上名校的人必定是有才学的,难怪闵雪薇会对她另眼相看,搞不好也是个小才女,在座的众人亦都是因着才华不斐才能成为闵雪薇的座上宾的,所谓人以群分,以己推人便都把燕七当做了她们这些女文青中的一员了。

“燕家妹妹在锦绣书院报了什么社?”就又有人笑问。琴棋书画,女文青的最爱。

“骑射和综武。”燕七态度谦虚地答道。

“……”大家一恍惚:她说什么?what汝所言?骑射和综武是什么鬼?!野蛮人的topic为什么会出现在我们这个弱柳扶风娴花照水文艺群里?!

“综武,”闵雪薇目光清和地望着燕七,“你是什么担当?”

哗,不食人间烟火的大才女居然也会同人聊综武呢!众人倍觉惊讶。

“炮。”燕七道。

“这么说你的箭法很好,”闵雪薇垂眸看了看燕七端着茶杯的手,白白净净,稳如磐石,再看那茶杯中的水面,连一丝小小的波动都不生,“听闻这一次涂先生也来了御岛,家父与他略有些交情,你若不介意,我可替你代为向他引见。”

涂先生是谁啊是谁啊是谁啊。

见燕七一脸懵比,闵雪薇不由笑了笑,这一笑让众人更是险些惊掉了下巴:冷美人居然笑了!她居然会笑!我去,这小胖子究竟干了什么奇怪的事?!是因为身材太幽默让闵雪薇都忍不住笑场了吗?

“你回去可问问令伯父。”闵雪薇一笑即收,未再多言。

这次的小茶会,是名符其实的茶话会,闵雪薇的客人或朋友,都是些清姝雅眷,大家坐在一处,左不过聊聊诗词书画,谈谈绮景幽情,不见小孩子们的浮躁跃动,也没有已婚妇人的世故凡俗,每一位姑娘优雅又娴淑,说起话来谈吐生香,连归座的闵红薇都是一派大家闺秀,陆莲亦是举止有度,丝毫看不出这位曾经用小镜子反光险些害得武玥摔下高高的秋千。

闵雪薇话不多,多数时候只静静听着其他人说话,偶尔会看向坐在那里一样不爱说话的燕家七小姐,然后发现这个孩子很有些意思,礼亲王寿宴那次玩酒筹的情形她还记得,这个胖小姐坐在闹哄哄的人堆儿里,不盲从也不疏离,稳稳当当的,像她手里茶杯的水面。

而处在现在这样看似格调高雅的场合里,这位胖小姐还是这样的面不改色安之若素,人们总说做人要有风骨,要举动从容、宠辱不惊,可太多人的宠辱不惊带给他人的只有城府深、心机重之感,而这位燕家的七小姐,她的不惊却好像是真的不惊,是仿佛历惯了出生入死之后,对那些悄悄在背后拧你一把便以为能让你疼到满地打滚的可笑行为的无视与不在意。

有趣。燕家人,都很有趣。

第137章 不变人心是会变的。

燕七受了一下午文化熏陶,喝了一肚子芍药花茶,回到飞来阁的时候夕阳已经落到了水平面,先去燕九少爷的窗外看了看,见正在房中同别家的两位公子说话,于是也未惊动,回身折返自己的房间去,沿着露台往回走,还未及迈进屋,就听得有人在楼下撕着喉咙叫了一声:“燕小胖!”

转回头往露台下面看,见元昶立在水潭边一块大石头上,仰着脸向上瞪着她,一边瞪着还一边控制不住地咧着嘴笑,晚霞映亮了漆黑眉眼,虎皮金劲装衬得整个人像团热烈的小太阳。“燕小胖你要捱揍了!”元昶兜着下颌恶狠狠地道,身子向上一纵,眨眼就跳到了露台上,泰山压顶似的低下头来瞪着面前的小臭胖子。“你要来御岛怎么没告诉我?!”

“你现在知道也不算晚啊。”燕七道。

“嗬,瞒着我你还有理了是吧?!”元昶伸手捏住燕七鼻头,“快道歉!”

“对不起。”燕七道。

“……”忘了这小破胖子一直都没节操了!元昶磨着牙松开手,又不甘心地一指头戳在她脑门儿上,“若不是我今儿瞅见燕九了还不知道你这小混蛋也上了岛!你大伯怎么想起带着你俩来了?”

“昂,想起来就带上了呗。”燕七揉着被戳疼的脑门,被元昶挥手拍开,粗粗厚厚的手掌伸过来覆在她的脑门上揉摁了两下,然后佯作自然地偏开头去看旁边石壁上那道小瀑布。

“这地方不错,好几户官家都想住这儿来着,结果被你大伯先人一步抢了。”元昶道,“这地方离我姐夫的行宫近,而且背阴凉快,地势还高,赏景方便。”

“是很好。”燕七道。

“你知道个啥!”元昶转回脸来瞪她,“这岛上好玩儿的地方多了去了,我年年来,你倒是继续瞒着我啊!看我带不带你去玩!”

“啊,不用麻烦……”

“你敢把话说完信不信我把你扔湖里去燕小胖!”

“好吧。”

元昶瞪了燕七半晌,终究还是压不住心内那莫名的喜悦笑了出来,胳膊肘一撞燕七,笑道:“一会儿晚饭你吃快些,我来找你,咱们去捉蟋蟀,这岛上的蟋蟀个顶个儿的大,能咬擅斗,咱们挑几个最厉害的,拿去同外番的蛮子们斗,赢他们的宝石给你镶首饰,怎么样?”

“好。”燕七应了,目送元昶兴高采烈地离开。

才刚吃过晚饭,燕子恪就被哪哪个官员下帖儿请去小酌,燕九少爷要留在房中看书,燕七则早被迫不及待的元昶拉出飞来阁疯跑去了。

“咱们找草多的地儿!”元昶兴奋得连蹦带跳,只要一想到这随后的十几天都将有一个小胖子在这岛上陪伴他,这颗心就禁不住想要脱腔飞上天去。

“是要逮蟋蟀吗?”燕七问。

“废话,那会儿不是说好了的!”元昶瞪她。

“那不要往草多的地方去,”燕七停下脚,“去山石多的地方吧。”

“怎么,怕蚊子咬?”元昶看了看燕七身上衣服,是女式的短褐,专门为了同他出来玩换上的,这小胖妮子,做什么事都认真得可爱。

元昶咧嘴笑起来。

“蟋蟀是生于砖石多处的地方的更强硬,”燕七道,“生于草丛土地的,身子都软。”

“嗬?你听谁说的?一副挺懂的样子。”元昶微讶地笑着看她。

“山野间的东西我都熟悉啊,”燕七道,“我的童年就是玩这些玩过来的。”

“哈?”元昶没明白燕小胖这位好歹也是三品官家的官眷怎么就能对山野间的东西熟悉得来,还从小就玩蟋蟀——燕子恪那大神经病看样子果然名不虚传,从小就不管燕小胖的吧?

那就去山石多的地方吧,尽管元昶对燕七的话半信半疑,不过只要燕小胖能玩开心,去哪儿又有什么所谓。

今晚的夜色也十分给力,月光皎洁,明亮如昼,两个人就在附近的小石山处找了一阵,一人逮了十来只,然后凑到一处挑拣,结果燕七把元昶逮来的全都淘汰掉了。

“干嘛你燕小胖!懂不懂你就瞎弄?”元昶敲着燕七脑壳,“刚才那只头大的你也给我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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